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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两客一危”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6-05-05 10:10 围观1756次

  “两客一危”(道路客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辆交通安全监管是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极其重要的环节。为认真做好此项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省市公安交管部门关于“两客一危”交通安全监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醴陵市交警大队采取了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监管。

  一是澄清底数。将“两客一危”交通安全纳入动态监管,截止2016年3月30日,全市有客运企业19家,其中公路客运企业17家,公交客运企业2家;从事道路客运车辆393台,其中公路客运391台,旅游客运2台;客运车辆驾驶人448人;客运线路62条,其中省际线路7条,县际线路12条,农村班线33条。

  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4家,车辆284辆(其中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车的32辆,登记使用性质为普通货车但在交通运输部门取得危化品运输行政许可的252辆)。按照相关规定划定了醴陵市危险化学品运输限制通行区域,设置禁令标志、分流标志计35块。

  全市共有获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337台,其中专用校车258台,非专用校车79台。

  二是强化监管。每年交警大队都要多次深入危化品运输、道路客运企业、站场和学校、幼儿园督导检查,2015年至今对“两客一危”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8份。联合相关部门,对客运车辆和校车运行路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定期督导整改进程。同时,组织开展“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年检和违法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定期检验331辆,违法“清零” 412起。联合安监部门,对天然气、液化气、液氯等危化品运输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通报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情况,安排专人与托运企业、承运车辆驾驶人和车主进行电话或短信联系,掌握车辆动向,进行必要的安全提醒,2015年以来截止2016年3月30日,已对633起运输行为进行了电话或短信联系(其中烟花鞭炮类592起,引线类26起,炸药类12起,雷管类3起)。

  三是从严整治。2015年来,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从严整治“两客一危”交通违法的要求,将“两客一危”交通违法行为查纠纳入重点查纠范围,量化工作任务,通过采取常态查纠、组建执法小分队、与公安其他警种联合执勤、查缉布控系统发现等多种手段,对“两客一危”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并及时将“两客一危”违法行为抄告交通运输和教育行政等部门。2015年至今,大队共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454起(含非现场处罚145起),其中:超员73起,闯红灯42起,超速12起。校车交通违法374起(含非现场处罚81起),其中:闯红灯25起,超员14起,“黑校车”3起,未取到校车驾驶资格1起。危化品运输车违法86起,其中未经批准运输68起,超速2起,未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9起。

  四是强化宣传。2015年以来,大队多次组织民警深入危化品运输企业、客运站场、企业和学校、幼儿园,组织“两客一危”驾驶员、安全员等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宣讲法律法规,倡导文明礼让行车,切实提高驾驶人的行车责任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开超速车、超员车。我们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乘坐超速车、超员车的危害性,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关注客车和校车交通安全,举报客运车辆和校车的违法行为。

来源:醴陵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小白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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