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近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16〕9号),提出将对生物领域、医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评估工作,并要求各部门做好相关准备。
据《通知》,参加2016年度评估的生物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有44个,医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有31个。其中,生物领域除部分依托单位为中国科学院、农业科学院,基本由大学所囊括。医学领域则有半数为大学重点实验室。主管部门涉及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教育司、国家林业局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学院前沿科学与教育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训练管理部院校局等。
此次评估,将依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国科发基〔2014〕124号)展开工作,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更好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国家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能力。
参加2016年度生物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部分)名单
参加2016年度医学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校部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