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统一建设和管理高标准的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设施,6月12日,市教委联合市邮政管理局出台了《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高校要通过引进具有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资质且经营多家快递品牌业务的第三方快递企业,在校园安全隔离的专用区域内设立快递配送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快递服务。
高校可建立岛式或围墙式两种快递服务专用区。岛式快递服务专用区,是指利用校园院墙内空闲区域,架设围栏建立封闭的服务中心。快递人员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将异形或者货到付款等特殊件交付给人工服务。学生从校园内进入服务中心寄取快件。围墙式快递服务专用区,即将城市道路旁校园围墙拆除,安装双面智能快件箱。快递人员由校园外将普通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学生从校园内寄取快件。
《办法》规定,高校要将快递服务进校园工作纳入学校的整体管理工作中,要为快递配送服务中心的建设提供场地、水、电力供应、可接入互联网等便利条件,加强对快递配送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与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企业收取额外费用或阻碍学生正常使用寄递业务。
《办法》强调,企业要按照《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要求,配备可拆卸智能快件箱、实名收寄设备、验视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并与邮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系统联网,从业人员需持有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从业认证卡,确保收寄过程有记录、安全问题能追溯。
此前,天津市已在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快递配送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受到高校师生和快递企业的欢迎。下一步,市教委将会同市邮政管理局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在前期试点建设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在全市高校进行全面推广,进一步提升高校快递服务水平,彻底解决快递进校园“最后一公里”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