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于 2014年和 2015年分别下发了《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 和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此背景下,各中小学以争创心理健康特色学校为契机,掀起了心理辅导室装备的热潮。
心理辅导室的装备要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避免对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指南》指出,心理辅导室“内部环境应温馨、整洁、舒适,以清新、淡雅、柔和的暖色调为主,合理运用色彩、灯光和装饰物,光线适中,自然光、灯光强度合理,个别辅导室要充分保障学生的隐私要求”。从生理和心理两个维度强调了心理辅导装备的安全性。
在此基础上,各个省市相继制定的相关文件,又进一步细化了对于心理辅导室装备建设的要求。如《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规定:“宜采用3300k-5500k色温的三基色荧光灯;室内空气的相对湿度宜在35%-75%;室内环境噪声应不高于50db,隔音效果应小于40db”。《上海市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试行)》则强调:“墙面采用淡色涂料,使室内光线柔和;照明平均不低于300lx,团体心理辅导区可安装亮度可调的灯具。《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配置标准》明确指出:“凡是进入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器械设备,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测或相关心理专业机构认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杜绝使用危害学生心理健康安全的器械设备”。
此外各省市对于心理辅导室装备的需求,正朝着更先进、更专业的方向转变。除了常见的沙盘、宣泄器材、音乐放松椅、心理测评系统等,《浙江省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指导意见》建议引进注意力集中仪、身心反馈训练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装备配置标准(试行)》更突出强调引用心理专用仪器:动作稳定测试仪、皮肤电测试仪、注意力集中测试仪、速示测试仪、河内塔、棒框仪等。《山东省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建设解决方案》建议引进的仪器设备更加智能化:智能心理多功能减压舱、全智能化身心反馈训练系统、智能击打宣泄放松系统等。
加强心理咨询室建设已成为学校教育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在建设中更加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将真正发挥心理咨询室的功能,为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