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管理,保障教学设备安全,确保教学设备及时入账不流失,安义县电教仪器站决定于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6日期间开展全县中小学教学仪器、电教设备盘点工作。要求学校盘点工作做到三个方面:1、盘点人员应如实填写好盘点表,共一式四份,分别上报学校教导处、电教处、总务处、县电教仪器站。盘点时做到不疏、不漏,完整全面;2、各中小学完成盘点工作后,要将盘点结果与明细帐逐一进行核对,及时登记教学设备增减变动情况;3、盘点表(须有校长、主任、保管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方才有效)要求村完小上交中心学校备查,中心小学、初中、县直学校以校为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统一上交一份到县电教仪器站。
本次盘点工作将纳入电教仪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县电教仪器站将不定期对各校盘点情况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