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等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用制度推动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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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向学校体育倾斜
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学校体育设施列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以保基本、兜底线为原则,建设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配好体育器材。并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实际需要,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教学装备,修订河南省体育教师运动服装配置标准。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
在经费投入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时要对学校体育给予倾斜。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需求将学校体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学校要保障体育工作的经费需求。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体育彩票公益金等各类财政资金,支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和学校体育设施条件改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学校体育,多渠道增加学校体育投入。
另外,将整合各方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完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等方式,逐步建立社会力量支持学校体育发展的长效机制,引导技术、人才等资源服务学校体育教学、训练和竞赛等活动。支持学校与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开展广泛合作,提升学校体育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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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学都有课程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体育课时标准为: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周2课时;普通高等学校1—2年级每周为2课时。
另外,为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开设体育选修课,以多样化内容吸引学生积极选修体育课。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为保证教学质量,原则上体育课人数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每班不超过35人。
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实施体育教学,提高学生体育素养;高等学校要开设不少于15门的体育项目,帮助学生形成运动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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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小学根据每周16—18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中学根据每周12—14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每周10—12学时教学工作量配备1名体育教师。
另外,各地要利用现有政策和渠道,按标准配齐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研人员,省辖市基础教育教研机构要配备专职体育教研员。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实施体育教师全员培训,规划实施省级体育名师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大批体育骨干教师和体育名师等领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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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问责“一票否决”制
体育课程考核要突出过程管理,从学生出勤、课堂表现、健康知识、运动技能、体质健康、课外锻炼、参与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中小学要把学生参加体育活动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技能等级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中考成绩中的分量,把体育科目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
体育教学质量监测方面,建立中小学体育课程实施情况监测制度,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将其实施情况作为构建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的重要基础,确保测试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学生《标准》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各地要把学校体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负责人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同时加强学校体育督导检查,建立科学的专项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和行政问责机制。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三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中实行“一票否决”。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体育专项检查,建立约谈有关主管负责人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