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存在发展不均衡、合格师资缺乏、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记者从27日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获悉,我国正在加快推动学前教育立法进程,促进学前教育合理有序发展。
北京红黄蓝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将幼儿园建设管理和学前教育问题,又推上了风口浪尖。事实上,幼师虐童事件频发,仅暴露出了幼师队伍素质偏低的问题。近年来,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更加突出;投入不足、资源短缺、城乡发展不平衡等不利因素,长期制约着我国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可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依法办园、规范管理提供保障,符合公众的预期。
众所周知,基础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基础,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三方面组成,学前教育是基础的基础,如果基础不牢,会影响整个基础教育的质量。然而,由于学前教育没有纳入义务教育的体系,造成由地方财政投入的公办幼儿园屈指可数,资源奇缺,许多家庭的子女被推向私立幼儿园,高昂的收费令家长不堪重负。以至于,“入园难”和“入园贵”,已成为子女教育“第一难”。因此,学前教育也是目前最亟待加强的部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幼有所育”“办好学前教育”,与幼儿园相关的新闻近期频见报端,人们对学前教育的关注也再度高涨。
近年来,每逢全国“两会”,都有代表委员建议将学前教育立法,并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受到了教育界和孩子家长的广泛关注,可以说,也代表了全体国民的共同诉求。只有在立法上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才能监督和激励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学前教育。事实上,这个问题也获得了政府重视和政策呼应。在《教育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问题是,纲要并未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这也导致一些地方在重视和支持幼儿园建设上打了折扣。
可见,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应成为立法重点。具体来讲,只有通过立法,改革学前教育投入体制,扭转幼儿园资源紧缺的现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子女教育“第一难”。换言之,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学前教育的制度定位问题,才能够为幼儿园创造良性发展的环境。比如,公办与民办并存的幼教资源,可供公众自由选择,既可以让绝大多数家庭的孩子共享公办园提供的“免费蛋糕”,又可以让少数富家子弟享受到由民办园提供的“收费薯条”。特别是,当公办园不再稀缺,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才能实现“幼有所育”,共享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