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体育场馆一直是市民健身的好去处。据报道,去年,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对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开放对象、收费标准、安保机制做出规定,老百姓盼望着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体育场馆的时代来了。然而,在鼓励“共享”概念的当下,高校体育场却屡屡传出对校外人员说“不”的消息。
据第五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情况报告显示,我国现有体育场地中教育系统有558044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65.6%;教育系统中高等院校有28741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3.4%。这些体育场馆环境优良,设施齐全,周边人口较密集,但其中的大部分校园体育场馆在晚间以及双休日、寒暑假,却存在闲置现象。
一边是很多人想锻炼找不到合适的场地,另一边却有很多体育场地处于封闭甚至间歇闲置、半闲置状态,这种对比非常尴尬。基于此,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意见,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随后,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范围和时间。
学校体育场向公众免费开放,彰显的是一种公益责任。但是,学校体育场不应向社会无条件开放。毕竟,学校资源要先保证本校师生使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在此基础上再兼顾服务社会的公益性。
从现实来看,一些学校体育场所之所以不愿对外部人员开放,主要是基于现实的考量。一是对校园安全管理的考量,一旦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容易产生纠纷;二是开放后由于民众使用率增多,势必会增加因此而导致的破损、维修和管理费用。
因此,推动校园体育场所对外开放,也需要从制度层面予以保障。比如,有关部门可出台相应制度,明确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群众在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出现意外事故时如何担责等,以保障学校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此同时,还需要健全一系列相关人身安全保险、场地管理监控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据媒体报道,目前上海等地在探索学校资源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形成了“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分担风险、社区参与管理”的运作模式,部分学校也试行了体育场地与教学区分开的“分隔工程”。这些探索都是有一定参考价值,希望各地都能高度重视,统筹各部门力量,切实为学校解决开放场馆的后顾之忧,以真正实现体育资源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