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局(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隶属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甘肃省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气象工作的行政职能,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实施行业管理。同时承担着西北五省(区)气象业务技术指导任务,负责管理全省各市、州、地气象局及其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服务、科研等工作。
中文名 甘肃省气象局 全 名 中国气象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 隶 属 中国气象局和甘肃省人民政府 分 类 中国七大区域气象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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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气象局简介
2 内设机构
3 直属单位
气象局简介编辑
甘肃省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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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气象局
是中国七大区域气象中心之一,兰州区域气象中心所在地,是西北地区气象信息采集、处理、分发和服
务的中心,负责指导和协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的气象业务,组织和协调有关西北地区气象事业发展战略研究、科研协作等。甘肃省气象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初步建成现代化的气象服务体系。此次,为实现全省气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甘肃气象决定构建一个从省局到12个地市局、70个区县站的全省骨干网。
用户需求分析
甘肃省气象局有12个地、州、市级气象局和70个气象站(含地、州、市局、地方气象站) ,原有的网络省、地、县主要通过X.25和PSTN组网,省中心带宽为64Kbps,地县带宽为9.6Kbps。网络主要用于传输气象实时信息和办公信息(内部web、notes等);省、地之间采用卫星组建了卫星广域网,实现数据及语音的传输;同时国家局与全国的各级台站组建了卫星广播网,用于卫星数字广播。
原有甘肃省气象局信息系统地面网络建设较早,设备性能低、线路速度低、时延长,已很难满足自动站、沙尘暴、雷达等资料传输的要求,很难满足进行数据、语音、视频的综合传输的需求;卫星网覆盖面小、速度低,且小站之间无法直接通信,限制了网络功能。因此,构建一个更完善、更快捷、更安全的甘肃气象广域网络平台迫在眉睫。甘肃气象局的全省广域网不仅要在速度、容量上完全满足需求;而且需要将原本松散的网络从规格、管理软件、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整合和统一。此外,甘肃气象局的甘肃省广域网还需要具有可扩展性,未来可以方便地进行升级
甘肃省气象局拥有气象卫星遥感、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千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及新型气象信息网络,沙尘暴网站、兴农网站等现代化装备,是具有现代高科技的气象信息服务部门。主要业务服务和科研工作有天气预报、气候预测监测、农业气象、干旱监测和研究、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卫星遥感生态监测、大气环境评价、沙尘暴监测、地质灾害预报、雷电灾害防御等。为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重要的决策气象服务;为社会公众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公益气象服务;为重点工程、企事业单位趋利避害、组织生产提供系列化的专业气象服务。气象服务领域已覆盖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能源、水利、环保、保险和商业等国民经济各大门类。甘肃气象工作为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处、科技发展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政策法规处、监察审计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和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兰州中心气象台、兰州区域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兰州干旱气象研究所、甘肃省气象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中心、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甘肃省气象培训中心、甘肃省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甘肃省防雷中心、甘肃省气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编辑
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协助省局领导对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工作安排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机要、保密、宣传、信访、接待、文秘、外事工作;归口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设、档案、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及办公事务。
观测与网络处
甘肃省气象局业务处成立于1973年月11月,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管理全省的预报和探测工作。1983年12月改名为“业务管理处”,1989年10月分为气候处和天气处。1993年1月,为适应业务需求,原气候处和天气处合并,恢复为业务管理处。1996年6月,根据中国气象局中气人发〔1996〕47号文批复,改名为业务发展处。2001年12月,业务发展处和科教处合并,改名为业务科技处。2006年4月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气发〔2006〕89号)精神,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3名;助调1名;主任科员5名;科员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4名;研究员1名;高级工程师4名;工程师5名。
科技与预报处
甘肃省气象局科技发展处是甘肃省气象局领导下的主管气象事业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兰州区域气象中心气象科技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区域协调等工作的职能处室。现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处长1人、副处长1人、助理调研员1人、其他工作人员2人。
一、科技发展与管理
1. 负责建立面向研究型业务发展需求的科技立项与管理机制。
2. 针对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编制和组织区域气象科技发展规划、计划。
3. 以项目为支撑,提升气象业务科技服务能力,培养创新型科研和业务带头人,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和管理。
4. 负责组织建立科技和业务结合的成果转化机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中试与推广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业务转化。
5. 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管理。
二、区域协调
1. 负责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并负责区域气象科技创新中心的运行管理。
2. 负责组织落实区域气象局长联席会议。
3. 负责组建区域气象科学技术委员会,并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4. 负责协调兰州区域气象中心各业务实体科技合作。
5. 承办中国气象局交办的区域中心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