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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对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体检”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8-10-19 09:44 围观1152次

  10月18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网站获悉,日前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审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贵州将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审查评价工作,进一步优化馆藏资源,改善馆藏图书质量,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根据通知,由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组织,教育装备部门牵头,围绕馆藏图书(包括非纸质图书)应当收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有利于塑造正确“三观”、有利于培养基本素养和关键能力、具有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等图书;禁止收藏违反法律、内容陈旧、格调低下、质量较差等不适宜学生阅读的图书等方面要求,指导本市中小学校从馆藏图书的合法性、适宜性、可观性等方面入手,做好图书馆(室)馆藏图书适宜性自评工作。

  具体工作进程

  1、2018年10月19日前将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教育局自评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和联系方式报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自评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教育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附件二标准开展专项自评工作,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2018年11月10日前完成一份本市自评工作报告和一个典型案例,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送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将会同有关部门于11月对各地开展自评工作进行抽查核实。

  省自评工作联系人:李祖刚 卢艳

  联系电话:0851--85811431 13984122008 18085157597

  邮箱:ly28828@163.com

  省教育厅办公室

来源:多彩贵州网 责任编辑:杨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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