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0〕33号)。《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1号)精神,紧紧围绕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改革要求,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新体系。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要求三个部分。针对教育督导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管理和保障机制5大方面提出了22条改革举措。明确到2022年,将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一是督导管理体制改革。突出确保督导机构独立性,提出了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优化教育督导管理体系等改革举措,特别提出各地(市)要结合实际,比照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架构,完善教育督导体系。
二是督导运行机制改革。构建了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在督政方面,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分级教育督导机制,督促地(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责任。在督学方面,强调对学校的督导要坚持素质教育导向,重点督促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情况,研究出台对各级各类学校内涵发展的评估办法。在评估监测方面,建立教育督导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多方参与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监测。
三是督导问责机制改革。从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等方面提出了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的关键举措,明确问责主体,规范问责方式,建立以问题为中心,以整改为目的,以公开为利剑的督导问责流程,推动树立督导权威。
四是督学聘用和管理改革。明确要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提出从退休时间不长且身体健康的党政干部、校长、教师、专家中聘用专职督学的做法,保证督学队伍的稳定。还提出加强督学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强化督学实绩考核,建立督学激励与退出机制等举措。
五是督导保障机制改革。从条件保障、督导研究等几个角度加以强调,特别明确了各级政府将教育督导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妥善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人员尤其是兼职督学因教育督导工作产生的通讯、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