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近日,安徽省校安办发布通知,要求各市校安办将民办学校的校安工程情况及时按照统一规定进行上报,要求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并自6月起民办学校校安工程进展情况纳入省级月报并进行通报。
为了进一步推进民办学校校安工程进展,及时掌握民办学校校安工程情况, 在《关于将民办学校校安工程进展情况纳入省级月报的通知》中,安徽省校安办向所辖各市校安办,广德县、宿松县校安办等单位发布通知,并设计了“2011年XX月民办学校校安工程项目统计表”、“2011年XX月XX市民办学校校安工程情况汇总表”,请各有关单位将截止5月情况以市为单位,统计报表于6月8日前寄送省校安,电子版同时发至省校安办邮箱。
通知中说,各地应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如有虚报情况将全省通报批评。自6月起民办学校校安工程进展情况纳入省级月报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