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教育装备工作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寻找新的支点,推动教育装备创新发展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扬州市结合实际,着力抓好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和扬州市基础教育装备示范校创建工作。
抓好教育装备示范创建工作的现实意义 开展教育装备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工作,有利于引导各地各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育装备工作,为学校办学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有利于引领教育装备工作不断创新,主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以教育装备现代化服务、支撑和保障教育现代化。
抓好教育装备示范创建工作的目标举措 “十三五”时期,扬州市基础教育装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装备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为引领,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装备工作创新发展。总体目标为,各县(市、区)基本创成“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各学校基本创成“扬州市基础教育装备示范校”。
在示范创建工作中,扬州市要求各地各校锁定目标,狠抓重点难点,着重在装备达标、规范采购、装备管理、装备使用、特色装备等方面起示范作用。
在示范创建工作的举措上,扬州市要求各地各校科学谋划,找准差距,建设团队,解决难题,打造特色。一是科学规划,确保序时进度。二是对照标准,找准现实差距。三是建设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四是多管齐下,解决用房问题。用房问题是部分学校推进装备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求各地各校本着宁可挤占办公用房也不得挤占装备用房的原则,切实解决装备用房紧张问题。
抓好教育装备示范创建工作的保障机制 扬州市教育局把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对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各地各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相应创建工作机制。
扬州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创建过程,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具体行动。创建过程中通过《扬州教育信息》等,及时总结和报道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和谐的创建氛围。同时加强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工作不拖拉、任务不欠账。
扬州市把创建专项经费列入县(市、区)教育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基础装备经费的常态、持续投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在学校办公经费中明确一定比例划拨给实验耗材、设备维护、维修、保养,保证消耗性材料的补充与供给。
通过宣传,扬州市进一步强化教育装备战线同志的法纪意识,保持守法清廉的本色。无论是教育装备招标采购,还是教育装备建设工程实施,都强调遵纪守法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
通过“十三五”时期的不懈努力,扬州市已经建成基础教育装备示范校246所。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达江苏省教育技术装备一类标准的学校分别提升至39%和60%。书法、史地、录播等新型专用教室成为中小学的标准配置,各类数字化美术、音乐、心理等实验室逐步进入校园,以创客实验室为代表的信息化特色装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学校装备建设逐步实现从硬件购置向智慧环境构建转变,从装备高标准建设向装备高品质建设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