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优化泰兴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泰兴市财政局开展积极推行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从源头规范反政府采购制度的行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合理确定检查对象。泰兴市现有代理机构30多家,按照抽取比例不低于25%的工作要求,市财政局随机确定10家代理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对其2021年执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检查过程中,每家代理机构的抽取项目不少于5个,且尽量保证抽取项目包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二是科学制定检查内容。此次工作分为检查、评价两项工作,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的原则进行。一方面制定项目检查表,检查内容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询问质疑投诉处理等环节。另一方面制定代理机构评分表,全面了解机构发展现状,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情况、风险防控情况、业绩情况、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审查阶段,认真对照相关工作文件,实现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三是及时形成问题反馈。检查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汇总,并针对此次发现的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购人参与评审不合规、履约验收不合规等问题,填报2021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基础信息汇总表,及时上报省厅,另将相关问题情况、处理处罚情况详尽反馈给各代理机构,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