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近日上海市教委发布通知,要求市教委做好2010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要求的相关工作作规范,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2010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委发布编号为沪教委国资[2011]14号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关于做好2010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对当下数据与2010年已批复资产使用情况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处理方法说明,要求各有关单位将2010年已经批复的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数据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补充申报和录入,由此造成2010年度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可在编报说明中予以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