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据WTO检验检疫信息网消息称,美国标准化组织发布关于中国拟议调整RoHS政策的报告,若经批准,对由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产生的污染的强制性措施将成为自愿性国际标准,同时,对达到或超过标准的产品还附有鼓励机制。
据悉,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技术贸易壁垒(TBT)协议,中国于2010年10月正式向WTO发布通知,提出对电子电器产品中使用的某些有毒有害原材料指导守则进行修正。此次提议不但会促使中国履行WTO/TBT承诺,同时被视为有利于增加法规的透明度。
今年二月,美国国家标准化组织(ANSI)以及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BC)曾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圆桌会议,对RoHS政策的修改展开讨论。会议成员来自中国政府机构和团体的发言人,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MITT)、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CNCA)以及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CESI)。会议上,ANSI所有制造企业成员就机遇、挑战,以及行业部门的信息交流展开了讨论。
业界人士认为,需要值得注意的是,草案修订包括受影响物质和产品的定义变更以及披露要求的变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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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