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定律演示器(试行)( JY46-87 ) 代替JY46-79
本标准适用于J2257型气体定律演示器
1 基本性能
1.1 本产品供普通中学及大、中专院校物理教学演示实验用,可验证玻意耳—马略特定律、查理定律、盖·吕萨克定律和理想气体状态方程。
1.2 产品由外管、活塞、压力表、体积标尺和固定夹等另部件组成。
1.3 外型尺寸:330x150x60mm
1.4 质量:0.5kg
2 技术要求
2.1 外管及活塞
2.1.1 材料为优质硬质玻璃、经退火处理消除应力。
2.1.2 耐80℃温差的急冷急热。
2.1.3 外管长不小于150mm,内径为21-1.2+1.3mm
2.1.4 外管与活塞配合后有良好的滑动性能与气密性。
2.2 本仪器的密封和润滑用油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 耐热性:在100℃使用时,10分钟内,管壁油膜不干燥。
2.2.2 耐寒性,在-40℃条件下贮存2小时,恢复常温后不影响活塞在外管中滑动。
2.3 体积标尺
2.3.1 经历一40℃和100℃的条件后不应有明显的弯曲变形。
2.3.2 分度线刻度总高度不小于100mm,粗线宽度为1.5mm
2.3.3 分度线和计量数字清晰、完整、分度均匀,耐用而不褪色。
2.4 压力表
2.4.1 压力表为4级真空压力表,刻度盘的刻度半径不小于50mm,量程为50~200kPa(0.5~2kgf/cm)最小分度值为10kPa。
2.4.2 分度线和数字应工整、清晰、粗线宽度为1.5mm。
2.4.3 仪器垂直安放,当环境温度为20±5℃时基本误差不超过6kPa。来口差不超过6kpa。轻敲外壳指针指示值的变动量不超过3kPa。均匀增减负荷过程中,指针不应有跳动和停滞现象。
2.4 指针指示端应伸入分度线的2/3。
2.5 定容机构应灵活可靠。
2.6 固定夹能方便地在支架上紧固和上下移动。
2.7 用本仪器进行验证玻意耳-马略特定律和气态方程时实验误差不大于10%。
2.8 产品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JY26-79《教学仪器产品一般质量要求》第二、三、四章的要求。
3 测试方法
3.1 本标准2.1.2款耐急冷急热的检验方法:将管内封闭二个单位体积的气体,侵入温度为20℃的水中(刻度部分应全部浸入),5分钟后取出立即放人沸水中,5分钟后再将其取出立即放人20℃的水中,如此反复五次,不得有爆裂现象。
3.2 本标准2.1.4条检验方法:
a 将仪器竖直安装在支架上,在刻度范围内上下移动活塞10次,活塞移动应灵活。
b 使管内封闭二个单位体积的气体,然后分别使体积压缩一半和扩大一倍,将活塞固定,30秒钟内压力表指针不应回转。
c 将仪器刻度管浸入沸水中5分钟和在-10℃条件下存放30分钟,分别移动活塞重复试验,不应有明显的卡滞现象。
3.3 本标准2.4条压力表检验方法:用与yz-150(-1~1.5kgf/cm2 1.0级)压力真空表比较的方法进行。
检验时由“1.0”均匀增加负荷至“2.0”,停留30秒后均匀减负荷至“1.0”,再继续减负荷至“0.5”。增减负荷过程中轻敲外壳将读数与标准表比较得出示值误差。
在0.5”、“0.8”、“1.2”、“1.6”、“2.0”五点位置上读数应符合标准2.4.3款要求。其2.4.2款刻线宽度用钢尺测量,2.4条其余内容目测。
3.4 本标准2.7条实验误差的测试方法:
3.4.1 验证玻意耳-马略特定律
将仪器竖直安装,管内封闭一定可量的气体,提起或压下活塞,体积变化引起空气柱压强改变,根据测得的数据用以下公式计算出实验误差值,应符合2.7条的要求。
b=(PiVi-P0V0)/P0V0 ×100%
式中:P。:原来气体的压强(一个大气压)
V。:原来气体的体积
Pi:改变状态后气体的压强
Vi:改变状态后气体的体积
3.4.2 验证气体状态方程
将仪器竖直安装,管内封闭一定质量的气体。先后把空气柱浸入不同温度的水中,并同时提起或下压活塞,改变气体的体积,压强亦随之改变。根据测得的数据,用以下公式计算出实验误差值b,应符合2. 7条的要求
b=[(PiVi)/Ti - (P0V0/T0)]/(P0V0/T0) ×100%
式中:P0:原来气体的压强
V0:原来气体的体积
T0:原来气体的温度
Pi:改变状态后气体的压强
Vi:改变状态后气体的体积
Ti:改变状态后气体的温度
3.5 本标准2.1.1 款用701型应力检验仪检验,呈紫红色为合格
3.6 本标准2.1.3 款外管长用钢直尺测量,外管内径用精度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
3.7 本标准2.2条的检验方法:
将外筒和活塞组装好,放入100℃的水中(浸没标尺为止)10分钟后取出。使活塞封闭2个单位体积的空气柱,分别使空气柱体积增力一倍或减至二分之一,活塞均应能回到原来刻度的位置.
将仪器放入低温箱内-40℃环境中储存2小时, 取出后用同样试验方法检查活塞移动的是否灵活,并目测标尺是否符合2.3.1的要求。
3.8 本标准2.3.2条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测量。
4 检验规则
4.1 按JY27-79《教学仪器产品的检验规则(试行)》进行
4.2 交收检验项目.为本标准2.1.2款2.1.3款,2.1.4款、2.3条、2.4条、2.5条、2.6条。
4.3 例行试验为本标准的第三章全部内容。
5 标志、说明书、包装、运输和保管
5.1 内包装为发泡塑料、单件包装。
5.2 其它按照JY26-79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