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289-87)鲨鱼标本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教学使用的J4178型鲨鱼标本。
1 产品特征
1.1 标本用全长不小于250mm具有下列特点的材料制作,(不得采用带卵黄囊的幼体);
a.头尖、五对鳃裂、具喷水孔;
b.两个背鳍均无棘,第二背鳍位腹鳍和鳍之间的背面;
c.尾不分叉。
1.2 整体浸制。
1.3 标本以腹侧向衬板示头、口、鼻孔、眼、鳃裂、喷水孔、躯干、肛门、背鳍、胸鳍、腹鳍、臀鳍、尾和尾鳍。
2 技术要求
2.1 应符合JY143—82《动物浸制标本通用技术条件(试行)》的规定。
2.2 标本如以在容器内卡紧不移动,可不附衬,标本过长时可将尾部折回。
2.3 鳍展开,不倒状。
2.4 体表无皱缩,腹部无糜烂现象。
2.5 保持一定程度生活时的基本色。
2.6 标本具下列一项时为二级品:
a.体形皱缩或腹部有糜烂现象;
b.褪色较明显;
c.体表有较小的损伤不超过两处;
d.背鳍倒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提供。
本标准由国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生化地室和武汉教学仪器厂联合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