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据中国教育报获悉,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到2017年底,宁夏22个县(市、区)将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认定。备忘录确认以下事项:
(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夏22个县(市、区)中,到2012年底3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5年底17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到2017年底22个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验收认定。
(二)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实施好《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加大自治区级统筹,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大力实施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化解城镇“大班额”和农村“大通铺”问题,实施好营养工程计划。
(四)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着力化解择校问题。将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五)将实施“基础教育学校综合管理质量工程”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六)认真做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改革”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相关工作。
(七)向教育部提交如下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有关试点项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