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新阶段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各地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新阶段。
2011年,全国约有1.3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约3000多万名农村寄宿制学生免除了住宿费,对中西部约1228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了生活费。全国2800万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免除了学杂费,一些省份同时免除了教科书费,惠及2234万名学生。在义务教育实现了“不花钱、有学上”的基础上,把重点转向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化解“择校热”。
一是建立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机制。根据“一省一案”原则,推动各地以省(区、市)为单位确定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截至目前,教育部已分别与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这一工作形式,有效落实了各级政府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法定职责,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二是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扎实推进,中央2009年安排资金80亿元,2010年增加至100亿元。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83亿元,2011年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继续组织实施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2011年拟安排30亿元。一系列工程项目的开工实施,消除了一大批沉积多年的校舍安全隐患,大大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欢迎。山西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3年投入170多亿元,实现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全覆盖,提前一年完成国务院提出的工程建设目标。北京市级财政对远郊区县转移支付42.5亿元,增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实力。天津、湖南、宁夏等制定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标准,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要依据。吉林省财政确定投入10亿元资金,支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河南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500万元,为3000所农村小学装备体育器材。
三是积极构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印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起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通过加强督导、开展问责等全方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地采取区域内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等,多措并举促均衡。北京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选派2000名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兼职支教。福建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核增的6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广东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湖北制定了《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宁夏出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验收方案》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天津优质高中初中部80%招生指标分配到本区内所有小学,优质高中招生计划30%指标分配到本区内所有初中。江苏将热点普通高中不少于2/3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
四是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目前,全国有1167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比2010年增长12.7%,在总量较大幅度增长情况下,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比2010年略有上升,达79.2%。督促各地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北京投入10亿元,改善进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环境。浙江投资2.1亿元,为50所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新建校舍11.7万平方米。上海以常住人口为基础配置教育资源。安徽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列为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福建2011年将投入7.6亿元用于城区扩容建设,新增学位4.5万个,进一步改善随迁子女就学条件。
五是关心特殊教育。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29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和改建特殊教育学校,2011年中央财政将安排12亿元继续支持项目建设。随班就读工作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