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
2026基本功大赛 校体购2

新闻出版总署签发禁制令召回全部质量不合格教辅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1-08-24 12:04 围观359次

  教育装备采购网讯:据中国青年报近日消息称,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利益,新闻出版总署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提出,“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出版发行、全部召回销毁。

  《通知》围绕“治散治滥,打盗打非”的工作重心,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质量、价格、市场等6方面明确提出规范管理要求。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说:“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材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方面的出版物,包括中小学教材同步练习类出版物,中小学生暑假、寒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以及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类出版物等。其介质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审核批准的业务范围、办报办刊宗旨,核定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买卖刊号、买卖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对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其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资质等。

  《通知》还明确要求,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出版发行合理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并主动向社会公示;严禁出版单位采取高定价、低折扣形式推销中小学教辅材料;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环节,以拿取回扣、索要赞助等方式违规收取费用。

  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 我要投稿
校体购终极页

相关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教育装备采购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校体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