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2011年8月,经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和教育厅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计划”项目的审批,昌吉学院获得项目资金800万,其中150万元用于完成校园网的升级、改造,200万元用于建立心理实验室和微格教室,450万元用于物理系实验室的改造与扩建。
为支持地方高校发展,2010年起中央财政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质量为目标,按照“择优促优、突出重点、扶持特色”的原则,设立专项资金,启动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计划”,其专项经费由中央财政集中拨付、管理,主要用于地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等,支出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环境条件改善费、人才培养费等。2010年,中央财政拨付自治区专项建设经费5500万元,昌吉学院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27万,拨付400万元,其中300万元用于应用化学实验室建设,100万元用于通用技术实验室的建设;今年中央财政拨付自治区专项建设经费7500万元,昌吉学院积极申请专项经费954万元,拨付800万元。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快昌吉学院建设,是促进昌吉学院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学院将根据教育厅要求认真按照规划方案完成建设任务,使专项经费发挥最大效益,为争取更多的经费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