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从建瓯市教育局获悉,近日,中共建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和建瓯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印发新修订《建瓯市中小学校长考评实施方案(试行)》。
该方案以校长的基本素质、党风廉政建设、民主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德育管理、财务后勤,校安工程、安全稳定、计生及宣传工作、招生工作、民办幼儿园管理、获奖情况等作为考核内容;用半年小结与全年总结相结合,全面检查与平时抽查相结合,领导评价与教师、学生评价相结合,个别谈话和座谈了解相结合等考评形式;通过校长自评和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工作方案及细则进行考评等考核方式,分中学系列和小学(含幼儿园)系列,每年一次对全市各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市直各学校校长(园长)进行量化考评,考评于次年初进行。
为体现全面考核、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等原则,方案设立了以市委常委、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宣传部长谢秀端为组长,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班子成员组成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各中小学校长(园长)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总分200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是指总分达180分及以上且在中学系列或小学系列前5名,称职是指总分在161分及以上但未被评为优秀,基本称职是指总分在141-160分之间,不称职是指总分在140分及以下。
方案规定,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校长,在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调整使用时予以优先考虑;凡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校长,将予以黄牌警告,必要时对其进行戒勉谈话或就地免职。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一是学校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二是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三是学校发生师德表现恶劣且造成极坏社会影响。
据悉,制定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政策法规,践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长综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校长责任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