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提出五项措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精神。
——进一步健全督政、督学、监测体系。完善市对县级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评估与考核制度,推动县级党委、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全方位、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督学工作,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适应教育督导全覆盖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形成科学规范的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全力做好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新一轮316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积极尝试做好质量监测工作,推动教育评价模式改革。运用监测成果,对教育质量进行动态、科学地分析,为改进全市教育教学、完善政策措施提供理论依据。
——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全市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建立和完善与督导职能相适应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市上将突出对县级教育督导机构人员配备与充实优化、职责分工与履职水平、督导内容与工作成效、工作条件与基础保障、学习培训与课题研究等方面评估检查。2012年内,临渭区、潼关县、合阳县、澄城县要力争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标准化检查验收。市、县要积极尝试建立督学资格证书制度,制定以专业化为核心的督学资格标准。要提前谋划,着手组建第三届市政府督学,人员的选拔和配备做到政府、教育、事业、人民四满意,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督学队伍,全面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水平。
——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进一步确立“制度管督、制度兴督”的基本理念,始终将制度建设作为依法督导的首要任务和提高督导水平的基础工作。市、县要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精神,制定好全市教育督导暂行规定和工作规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市督导工作制度进行系统化完善和修订。制度建设一方面是完善已有制度,使这些制度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另一方面是研究制定新的制度,使教育督导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备。
——进一步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全市县级党政领导优先发展教育问责制的规定和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的督导问责机制,将教育督导结果作为考核、问责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有效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效能。要强化限期整改环节,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必要时可对被督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每次督导都行之有效。要定期发布督导评估报告,让全社会了解教育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开创教育督导工作新局面。一是加强常规督导,切实提高工作水平。继续做好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启动开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管理工作的督导,启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校幼儿园素质教育发展性督导评估,重视和加强校长、园长履职情况的督导评估与考核。二是加强专项督导,切实提高工作实效。重点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专项督导,制定渭南市实施素质教育50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专项督导,进一步完善全市职业教育督导的内容、方式和程序。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导评估,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性目标任务实施到位。继续深入开展控辍保学督查,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开展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督查,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阳光成长。三是加强重点工作的督导与研究,切实提高督导深度。重点加强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双普县区督导评估与验收。在督导评估过程中,始终将研究督导对象作为开展工作的起点,无论是对下级政府的督导还是对学校的督导,都以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作为参照,从督导对象的实际情况入手,做到准确定位,实事求是;在督导过程中,始终坚持标准、找准问题,做到不贬低、不拔高,用事实说话,用道理辨析;在结果反馈和提出建议时,始终坚持讲实情、讲真话、重指导、重引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