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手机使用广泛,在司法实践中,手机作为物证和电子数据存储源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利用专业手段提取电子数据的手机电子证据取证工作在侦查犯罪中的作用日渐重要。
手机电子证据取证,主要是指恢复已被破坏的手机数据及提供相关的电子资料证据,具体而言,是办案人员对存在于手机内存、SIM卡、闪存卡和移动运行商网络以及短信服务提供商系统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提取、保护和分析,整理出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或能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过程,在现代刑侦中,手机电子证据取证作用非常大,常常可以扭转乾坤。
手机电子证据取证有力打击手机犯罪
目前,从宏观上讲与手机息息相关的犯罪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使用手机作为通信联络工具;第二类是手机被用作一种犯罪证据的存储媒介;第三类是手机被当做短信诈骗、短信骚扰和病毒软件传播等新型手机犯罪活动的实施工具。
具体而言,利用手机作为主要或辅助犯罪工具的案件一般会呈现出这些状态,比如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是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还有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的信息,或者是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等;另外,假冒银行或者银联名义发送手机违法短信息进行诈骗,以及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亦或是利用手机与同伙联系(现在的犯罪呈现同伙性、职能化、职业化)互相分工、作案之后相互联系潜逃等。
手机电子证据取证工具“效率源一站式智能手机取证专业取证系统”
总之,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大部分都会频繁使用到手机,手机几乎是许多大案、特案的关键证据所在,这也就是当下手机电子证据取证“吃香”的直接原因,是“效率源一站式智能手机取证专业取证系统”等手机电子证据取证工具备注关注的重要原因。
去年9月,湖北警方就依靠手机电子证据取证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当时,由于抓获时人和毒品不在一起,嫌疑人温某、刘某都矢口否认贩毒事实,后来,办案人员在其扣押物品清单发现3个嫌疑人居然有8部手机,可见手机在买卖双方联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在检警合作下,办案人员很快恢复了犯罪嫌疑人的部分手机数据,其中温某、朱某二人的手机短信及QQ聊天记录中隐藏了重要信息,并与温某车中搜出的大量毒品及其他录音、GPS线路图等技侦资料一起形成了完整证据链,成功指控了近年来该市最大一起新型毒品贩卖案。
手机电子证据取证突破贩毒案“零口供”僵局
像湖北警方一样,许多办案人员在审查案件过程中,经常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证人在笔录中陈述通过手机、QQ、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手机有意无意中就成为诸多案件的重要突破口,可以像电脑、U盘等存储介质一样,只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机电子证据取证手段,完全可以扭转“零口供”僵局,让犯罪分子认罪伏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