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合吸烟既不文明又有害他人健康。新学期开学后,曲周县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要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全方位打造 “无烟校园”。
一是领导带头。要求局机关全体干部和学校领导带头禁烟,以身作则。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校门口明显地方设立“无烟学校”标牌,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阅览室、会议室、餐厅等室内活动场所设立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学校安排禁烟监督员,加强监督管理,发现吸烟现象坚决制止。
二是广泛宣传。要求局机关和学校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标语、宣传栏、黑板报、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让吸烟的教师自觉戒烟,让学生带动家庭、带动社会,营造全民参与控烟的良好环境。
三是加强督查。为确保“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县教育体育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对禁烟工作开展不实、措施不力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学校禁烟工作列入教育督导工作重要内容,并作为今年评选学校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