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该《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对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保障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今天公布,其中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可收取必要费用。
该《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对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管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保障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每周不得少于35小时,全年不得少于330天,节假日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并优先向周边学校开放。《办法》同时明确,公办学校在保证教学需要和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应当开放体育运动设施,向社会公示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并可收取必要费用。有偿向社会开放的体育设施应当对学生,残疾人,老人和军人优惠开放。
江苏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副处长金剑表示,学校放开体体育设施后,如果发生一些意外,学校又没有相应的安全保障能力。可能是下一步具体落实中最大问题。
对此,办法明确了开放体育设施学校的有关责任保险由县级地方政府办理,并建议学校委托专业化体育设施管理企业开展体育设施开放工作。据了解,目前全省符合开放条件的4800多所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率达到了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