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50家中小学食堂进行了随机抽查。
督查内容包括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重点检查“四查”制度落实情况,查看学校食堂是否履行主体责任,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操作是否规范等,县(市、区)监管部门是否开展季度检查,责令整改事项是否落实等。
从检查结果看,德城区区直机关幼儿园食堂、德州市实验中学食堂、德州市第二中学学生食堂等绝大多数学校主体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显著增强,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清洗消毒等操作规范;宁津县第一中学餐厅、禹城市房寺中学食堂、德州市陵城区江山实验学校食堂等乡镇学校食堂通过提升改造,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对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卫生有死角等问题,市教育局、市药监局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