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投入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用,满足市民对体育活动和健康锻炼的基本需求,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安庆市区学校体育场馆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市财政为此投入经费予以保障:
一是对市直开放学校按每年每校2万元补助标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对区属学校,根据学校开放项目及管理情况,每年按不超过2万元补助标准,由市、区按3:7比例承担。主要用于学校体育场馆维护保养、水电等消耗及因场馆开放而增加的管理费用。
二是按每校每年1万元包干经费,由学校用于不少于2个岗位的管理服务人员补助费,按现行供给渠道列入财政年度预算。
三是对开放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并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奖补。同时每年安排一定专项经费,为参加活动人员可能造成的意外伤害办理商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经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