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赵先生发帖称,他15岁的儿子小赵在武进区牛塘镇初级中学读初三,5月份的一节体育课上,小赵被后面的同学碰倒,造成右手手臂骨折。4个月过去了,赵先生已花了24000元为儿子治疗,然而学校宣称对此事不负责,还表示暂时找不到肇事学生的家长,赵先生气愤不已。
据了解,赵先生是安徽来常打工的新市民。他给记者发了一张儿子手臂的X光片,从上面可以清晰地看到,小赵右手小臂的位置打上了5颗钢钉。
事情真相是否如赵先生所说,学校百般推诿?记者随即与牛塘初级中学取得联系。负责处理此事的校长成建国向记者解释,4个多月来,学校一直积极配合赵先生的要求,不存在不负责、不联系肇事者的情况。
成建国回忆起5月份的这起意外称,肇事学生与小赵是同班同学,当天正在做体育课前的准备活动。“跑步时后面的同学不慎绊了小赵,他倒地时用手支撑身体,造成了骨折。”成建国说,当时体育老师在场,随即联系了班主任,班主任再通知家长赶紧带孩子去医院检查。
经诊断,小赵为右手骨折,需要休息7个月,随后赵先生为儿子办理了休学。成建国说,学校第一时间找到了肇事学生的父亲,他也是一名外地来常打工者,对方起初来到学校,并承诺愿意赔偿一部分费用。“然而其父亲很快就被工厂调到了连云港工作,我们多次联系他,他都不肯再到学校来处理此事。”成建国说,学校毕竟不是公安部门,无法强制家长过来处理,并非故意不与肇事学生的家长联系。
“4个月来,赵先生多次找到学校,每次学校都积极配合。”成建国告诉记者,目前他要求学校和对方家长共同赔偿医疗费10000元。对此,成建国认为学校在监管方面并没有过错。“首先事发时体育老师在场,并且在运动前进行了安全教育,其次事发后已第一时间联系家长。”成建国表示,既然家长认定学校有责任,可以走法律程序。
“学生运动时发生意外受伤很常见,学校没有借此推诿责任,该配合的一定配合。”成建国说。
随后,记者再次联系了赵先生,他表示自己要求的赔偿数额不会改变。“我不管赔偿是否由对方家长或学校和对方家长共同承担,只要医药费能得到保障就行。”另外赵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取出钢钉后凭医院单据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
据了解,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中,学校也在积极联系肇事者家长,争取尽快赔偿赵先生儿子受伤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