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在甬召开的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和幼儿园课程改革部署培训会上获悉:宁波拟至2020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优质均衡、监管完善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达到99%以上,满足市民“好入园、入好园”的需求。
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据介绍,至2020年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到85%以上。其中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50%左右,初步实现按规定班额招生和就近入园。
至2020年,新建幼儿园120所以上,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升级改造幼儿园基本装备400所左右重点增加城镇学位供给,积极应对城镇新一轮入园高峰。
同时落实居民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新(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根据规定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居民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装修、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各区县(市)要将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委托办学方。
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加大。确保区县(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在8%以上,不举办高中段教育的区县(市)在12%以上,新增加财政性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