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 推荐目录(2018年)》的通知
黔教装〔2018〕5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管局,省直管县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运用工作的意见》(基教一【2015】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和管理工作,提高图书配备质量,严把图书入校关,防止一些内容不健康、质量低劣、盗版、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进入中小学图书馆(室),影响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学校文化建设,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编制了《贵州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推荐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你们,并就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编制印发《目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提高图书质量;指导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工作。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保障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的经费投入。把图书配备和管理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每年可从生均公用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以补充更新图书。
三、在图书选定工作中要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课程改革、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结合《目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装发【2013】554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三个三分之一”图书管理提升图书使用效益的通知》(黔教基发【2015】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期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工作的意见》(黔教办装【2017】214号)文件的要求科学配置图书,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图书采购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规范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对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内容不健康、质量低劣、盗版、不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图书进入校园的,要追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的责任。
五、积极开展师生读书活动,开展书香校园建设。提高图书借阅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学校要建立健全借阅登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图书借阅率”作为必查的工作之一。
六、本《目录》纸质版下发到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装备部门,电子版可登陆贵州省教育装备网(www.gzjyzb.cn)下载。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及管理和使用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联系人:卢艳
联系电话:0851-85811431 18085157597
附件:贵州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配备推荐目录(2018).xlsx
贵州省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