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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维权引连锁反应,上千家幼儿园傍名北大哈佛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9-05-10 11:16 围观540次

  5月8日上午,清华大学诉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清华幼儿园侵害商标纠纷一案,在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据赣州市中院介绍,当天该院共审理了5起以清华大学为原告、当地教育机构为被告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除清华大学被傍名外,傍名“北大”的幼儿园有823家,含“耶鲁”的幼儿园有35家,含“哈佛”的幼儿园有585家。

  ▲以清华命名的幼儿园遍布全国。

  清华大学批量起诉傍名幼儿园

  庭审显示,清华大学称,被告赣州市章贡区清华幼儿园使用“清华”二字,会让公众误认为该幼儿园与清华大学存在某种特定关系,构成侵权。但被告方认为,由于幼儿园取名是以其经营者名字转化而来并非恶意,不应该承担幼儿园恶意使用“清华”商标的举证责任。

  同时,庭审还围绕清华大学注册的“清华”商标中“华”为繁体字,并未注册简体字“清华”商标,以及幼儿园方名称中涵盖“清华”二字,但全称并非只有“清华”,同时已经用其他标志予以区别是否构成侵权,以及幼儿园与清华大学分属行业、面向群体仍有区别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清华大学表示,“清华”及“水木清华”均与清华大学建立起唯一对应关系,具有识别服务来源的唯一性及明确性。被告将“清华”使用于幼儿园将弱化这种唯一对应关系。若长期使用,最终会摧毁“清华”商标的商业价值。

  赣州市中院工作人员向媒体介绍,5月8日当天,该院共审理了5起以清华大学为原告、当地教育机构为被告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上游新闻记者还了解,2019年1月,清华大学曾以手机凤凰网“凤凰FM”网站推广的课程《用得上的商学课每天七分钟听清华MBA的内容课程》使用了“清华”商标,将课程主讲人、课程出品方和凤凰网运营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300余万元。最终双方进行了调解。

  ▲企查查显示,全国有823家幼儿园含有“北大”字样。网页截图

  北大哈佛耶鲁均被傍名

  清华大学此次批量起诉,在网络上成为热点关注的内容。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友评论也呈两级化趋势。

  有网友表示支持,侵权是一方面,一旦幼儿园出了什么事,清华大学也得莫名背锅。也有网友认为,清华大学打官司意在索赔,虽然是著名商标,但清华大学就那么一所。

  同时还有网友质疑:很多地方都有以“清华”命名的幼儿园,为何单单起诉赣州地方侵权的幼儿园?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除清华大学被傍名外,北大、耶鲁、哈佛等知名学府也成为幼儿园“借名”的对象。

  上游新闻记者通过企查查搜索发现,傍名“北大”的幼儿园有823家,“耶鲁”的幼儿园有35家,“哈佛”的幼儿园有585家。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北京大学于2007年6月6日正式颁布实施《北京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系统管理和维护北京大学的视觉形象。此后,北大曾着手进行过专项治理,联合工商、城管等执法部门制止和查处各种侵犯北京大学商标权的违法行为。同时,北京大学通过成立标识管理办公室,对学校形象标识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未名”、“北大”、“燕园”、“PKU”等,目前已经被北大注册为商标。

  律师:是否构成“傍名”侵权要综合判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其他机构在使用“清华”字样时,是否会使公众产生混淆,认为其与清华大学具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张新年律师认为,认定相关机构使用“清华”字样是否构成对公众产生混淆,需要将相关机构所涉服务领域、服务性质、消费对象等方面,与清华大学被公众或国际所知晓的知名领域及其在相关领域内的声誉等方面进行对比后综合认定,不能简单地通过表面情况进行判断。因此,涉事幼儿园是否构成侵权,还需法院结合商标法等综合对比审理后方可作出判定。

来源: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张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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