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太原市杏花岭区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问题,扎实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一、夯实基础,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杏花岭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组,组建由教育、工商、民政、公安、消防、人社、食药监、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群众公布,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社区排查、部门联合执法、媒体跟踪曝光的专项治理工作机制。二是实施台账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和社区组织专人对辖区内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认真梳理汇总。建立《杏花岭区校外培训机构(有证有照)整改工作台账》《杏花岭区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整改工作台账》《杏花岭区中小学校增加学生课外负担整改工作台账》《杏花岭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杏花岭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五个工作台账,并将“黑白名单”中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区民办教育网和各中小学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综合施策,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实行限期整改。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非法校外培训机构,现场取下宣传标识,全部下发《杏花岭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一次性告知书》《非法办学机构限期整改(停办)告知书》,明确治理单位、治理措施和整改时间。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有照无证校外培训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规范;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由教育部门按照审批标准和程序进行办证;对拒不停办或死灰复燃的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双告知”(告知举办者、告知家长),“两协调”(协调物业、协调房东)和强制关停等多种措施,形成专项治理高压态势。三是强化跟踪问效。各街道采取包片区、包楼宇、包机构等办法,安排社区人员对非法办学机构关停和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跟踪,督促办学机构做好善后事宜,按期停办,积极整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防止各类问题死灰复燃,确保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治理行动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排查出辖区内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111所,教学区37个、非法校外培训机构163所。截至目前,163所非法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治理到位,其中整改合格37所,补办证照21所,关停105所。
三、标本兼治,规范办学行为。一是加强教育引导。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和课业负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通过微信、QQ和校讯通等方式,向学生家长发送《致家长的一封信》45000多份,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机构的作用。二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教师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将是否遵守教学计划、是否存在零起点教学、是否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内容列入教师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使学校和课堂真正成为推进素质教育、助推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阵地。三是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太原市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行为“十不准”,对学校的招生简章、收费标准、上课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组织考试、把竞赛和培训结果与入学挂钩等不良行为进行重点治理,约谈了10所学科类培训机构和5所幼儿园培训机构。四是加强备案审核。成立民办学校审核专家组,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机构指导其尽快办证,规范办学行为。依托区教育局教科研中心组建审核团队,对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教学材料是否超纲进行审核认定。实施开班备案制度,对学科类培训机构开设课程、班次、任课教师全部进行备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