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平市高度重视校车安全,不断创新、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校车“运营公司化、管理规范化、监管信息化”,全力保障校车运行规范、安全、有序。
探索校车公司化运营,校车管理进入“快车道”。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校车公司化改革,全市校车运行逐步由“乱”到“治”。一是严格标准,淘汰不合格车辆。贯彻落实《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探索建立“政府牵头、财政补贴,公安、教育、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校车运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校车准入制度,淘汰58辆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加大对校车的日常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二是出台办法,实现集约化管理。启动实施“平安校车工程”,大力推进校车公司化运营改革,将全市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车辆全部并入新成立的校车公司,管理方式由粗放转向集约,由散乱走向规范;制定《校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驾驶员职责》《照管员职责》《校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标准全面完善校车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全市校车管理水平台再上新台阶。三是加强监管,落实各部门责任。成立邹平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安全工作。定期召开校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校车监管责任。财政每年补贴1500万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学生乘坐校车全免费,师生家长教育幸福感、获得感增强。
推进校车规范化管理,校车安全戴上“紧箍咒”。在校车管理上不断探索、实践、反思,逐步形成“七定、四查、三强化”校车管理制度。一是落实“七定”,确保校车安全无缝隙。“七定”管理,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定责(确定有关岗位管理和工作人员责任)、定车(固定车辆)、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真正实现校车安全管理无缝衔接和全方位监管。二是开展“四查”,确保安全隐患无漏洞。每年进行两次校车安全专项检查,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指导校车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安全自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三是做实“三强化”,确保安全意识无松懈。校车公司每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对近一个月的违规违章情况进行通报,提高校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发挥学校宣传教育方面的优势,采取师生员工喜闻乐见和寓教于乐的形式,加大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乘车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学生将宣传教育内容辐射到家庭和社会,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实现校车信息化监管,校车行驶有了“千里眼”。加强校车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监管,保障校车安全运行,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提档升级监控系统,全面实现“六个实时”监管功能。安排专项资金150余万元,为全市校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市校车安全管理办公室、校车公司、学校三级网络监控管理;开发手机APP,实现互联网和手机APP客户端等途径进行访问,使校车运行过程实现视频实时监控、违规实时报警、路线实时预览、过程实时调阅、影像实时抓拍、部门实时监管等“六个实时”监管功能。二是升级“点名”方式,进一步监控学生乘车状态。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校车稳定智治水平,采取刷卡或刷脸识别替代人工点名核实方式;通过移动端APP让家长及时了解学生乘车信息,彻底解决点名不准、遗漏学生等情况;逐步推广安装校车驾驶员防疲劳检测设备、购买含有AEB系统的车辆等措施,逐步提高校车安全运行自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