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应对新形势下新风险新挑战的能力为目标,始终将校园安全摆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着力构建起了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营造和谐平安有序的校园环境。
深化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强化落实“一岗双责”,实施校园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权责明确、高效联动的校园安全工作体系。出台并推进《深圳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组织实施,促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市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专题研究部署校园安全相关措施,制定4份专门文件。制定并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突发事件“1分钟自救3分钟互救”应急处置工作指引,不定期进行拉动测试,提升学校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突水平。
优化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属地主责、条块结合、协调联动、高效处置”的原则,明确并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部门的主管责任、公安机关的监管责任、学校的主体责任。教育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深入推进校园周边拥堵治理工作,实行“一校一策”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协调推动街道、综治、社区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涉稳、扬暴、涉毒、重性精神病人等重点人员跟管服工作。继续推动“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队工作,目前已有818所学校组建护航队,试行推广、大力推进“少年交警队”组建和培训,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夯实平安校园建设。结合“雪亮工程”建设任务,优先在辖区校园大门口及周边安装设施,提升对校园周边重要人员的精准预警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置水平。
净化校园安全环境,消除校园安全隐患。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隐患12761项校园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12386项,整改率为97%。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落实责任专干,列明整改时限,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加强校园安保力量建设,在足额配置各校保安人员的基础上,着重考察在岗保安人员的身体素质、性格嗜好、道德品质,各学校(园)保安员做到“四个百分百”,即100%持证上岗、100%参加培训、100%足额配备、100%信息录入“平安深圳”系统。积极防控校车运行风险,通过部门协同全面排查清理了全市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员中有违法犯罪前科及涉毒、精神障碍等人员,保障校车安全运行。
强化安全宣传力度,筑牢安全意识防线。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暑假前对全体学生集中开展以防溺水、防地质灾害、防交通事故、防不法分子伤害、远离毒品、文明上网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创新学生安全教育形式,利用“深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举办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通过防范校园欺凌知识讲座、交通安全情景剧、食品安全体验式教育和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培训等,增强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和意识,提升应急救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