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财政局财务审查等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发布采购公告,这标志着合肥市首个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正式开展采购活动。
据了解,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合肥市财政局不断探索,持续推动框架协议采购政策落地实施,以有力行动提升全市集中采购机构的整体运作效能。
加强政策研究。合肥市财政局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多次开展业务会商,深入研究《办法》对框架协议采购的规范性要求,就框架协议采购涉及的系统功能调整、评价机制设置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确保政策落细落实。
做好工作衔接。合肥市财政局对以往涉及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推进“三库”清理,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并及时对接“徽采云”电子卖场,全面梳理全市在《办法》实施前订立且目前尚在合同期内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引导项目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在合同期满前继续履约,同时严禁新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招标行为,保障政策平稳有序过渡。
优化文本制定。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开展离不开准确、全面的采购文件范本。为确保首个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项目采购需求定制合理,在没有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合肥市财政局积极开展需求调查,组建专家组进行项目需求论证,逐一研究框架协议采购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技术问题和采购需求,确保征集文件的各项条款设置合法合规、有理有据。框架协议采购细则以及全套征集文件范本最终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严格方案审核。按照“公平公正、促进竞争、讲求绩效”的原则,合肥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框架协议采购流程图和采购流程公告模板,并对市政府采购中心报送的《关于框架协议采购的工作方案》进行严格审核备案,重点包括实施范围、竞争机制、政府采购政策等。同时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不同品目分类拟定框架协议采购方案,不允许出现扩大适用范围、需求标准不合理不明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缺乏供应商申请办法、公共服务标准及最高限制单价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切实抓好公平竞争机制建设。
“此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当前正处于第一阶段,将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并订立框架协议。在国家和安徽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建成之前,合肥市将利用现有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该项目进行管理。”合肥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认真安排部署,全面总结框架协议采购中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采购活动提质增效,打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助力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