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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教育研究院:2016重大教育政策盘点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7-01-10 09:32 围观964次

  导语:2016年是我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之年。国家围绕依法治教、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中考制度改革、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重要议题,在教育各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具有重大意义的方针政策。在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对刚过去的2016年实施的重大教育新政策进行梳理与评议,以飨读者。

  1.《依法治教实施纲要》发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教育改革

  1月11日,教育部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层次合理、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评价、支持和监督教育发展的教育法治实施机制和监督体系。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体系健全完备,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校长、教师法律素质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在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进程中发挥表率和模范带头作用。

  点评:当前,教育改革步入“深水区”,深化改革与推进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2016年,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国家发布依法治教实施纲要,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国人大通过通过一揽子修法的方式,完成《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法。

  2.出台首个关爱留守儿童顶层制度设计,强调家庭责任、政府主导

  

  2月中旬,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家庭在留守儿童监护、关爱中的主体责任;提出标本兼治的目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救助保护机制。要求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各地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同时要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组建了由民政部牵头、由27个部门组成的部际联席会议,开展全面的留守儿童摸底排查。11月,部际联席会议通报了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情况: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总数为902万人。这比此前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确定的6102万人的数量,减少了5000多万人。

  点评:《意见》对保护留守儿童制定了综合性、整体性的设计,包括加强家庭责任、加强政府主导,是前所未有的。2016年6月1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举办“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研讨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认为,还需要建构基于农村社区的由儿童社工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度,是当务之急。

  3.为“学区房”降温,要求“多校划片”

  2月下旬,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在具体操作中,实行多校划片将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点评:出台多校划片政策是为了给学区房降温。虽然教育部多次提到要落实“多校划片”,但这是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就近入学如何“就近”需民主决策,在划片的过程中,保持公开透明、确保科学合理,广纳各方意见。当然,在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实中,治本之策还是要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4.高考跨省生源调控引发社会关注高考招生公平

  

  5月初,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2016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首次公布各省高校生源计划调剂具体人数。按照跨省生源计划调控方案,高等教育资源丰富、2016年升学压力较小的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12个省(市),将向中西部10个省区调剂共16万生源计划。仅湖北、江苏两省,今年就将分别减少4万和3.8万生源计划。这一信息触动家长的敏感神经,引发湖北、江苏等省份家长的风波。

  点评:此次“减招”风波虽是“一场误会”,但暴露出主管部门在信息披露、危机应对等方面的问题。5月17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学者反思了这场风波背后的制度设计,提出高考名额跨省调拨应当做增量改革,而不是去做减法甚至影响调出省份利益;同时逐渐缩小省际高等教育差距。

  5.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7月1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针对东中西部、城镇类型、城镇化水平和乡村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努力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求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统筹城乡师资配置,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到2020年,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基本消除和教育贫困生基本消除;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基本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点评:在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出现“乡村弱、城镇挤”的现象。《意见》提出以“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思路统筹城乡教育,强调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努力办好农村小规模学校,为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

  6.《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总框架正式发布

  

  9月14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成果正式发布。该研究成果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分为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3个方面,综合表现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六大素养,具体细化为国家认同等18个基本要点。各素养之间相互联系、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在不同情境中整体发挥作用。相比年初的征求意见稿,正式版本的核心素养体系明显“瘦身”,从总体上减少了3大素养,基本要点也减少了7个,以更加体现“核心”的价值。

  点评:核心素养框架的确定对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有重大的意义,其落实需要从整体上推动各教育环节的变革,最终形成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完整育人体系。但如何将核心素养落还需要在课程改革、教学实践、教育评价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

  7.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克服“唯分数论”

  9月2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中考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主要做法是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但考试科目并非都纳入总成绩,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之外,其余学科给学生适当的选择性,从中选考3门。不纳入总成绩的科目只要合格即可。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将相关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点评:此次中考招生制度改革与之前公布的高考改革一脉相承,亮点在于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有利于打破唯分数论的弊端。推进中考改革是落实学生核心素养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将给我国基础教育带来新局面。

  8.高校“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出炉

  

  7月5日,国务院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国家将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总体规划,分级支持,每五年一个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与国家五年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安排了10项重点任务。方案对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行建设与改革并重,确定了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等五项建设任务;以及加强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等五项改革任务。

  点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建设“双一流”,当务之急,不是制订建设的时间表,不是给师生分解、下达一流建设的指标、任务,而是构建一流管理体系,释放学校办学活力、激发所有师生教育与学术梦想。实施“双一流”建设,更重要的是完善学校内部治理,以行政权、教育权、学术权分离为原则,构建学校新的管理结构。可以说,制订方案的程序、机制,决定双“一流”建设究竟能取得多大实质突破与建设成效。

  9.《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通过:实施分类管理

  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法案明确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的要求: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可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点评:这一轮《民促法》修订的亮点和难点,就是对民办学校实行按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简单说,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配。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民办教育促进法》新增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是为了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共性,不是不允许民办教育进入义务教育,而是禁止举办营利性民办教育。

  

  10.首个家庭教育规划出台

  11月14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在城市90%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中建立家长学校,农村达到80%。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家长对于家庭教育的理念停留在智力开发和文化学习上,对家庭教育缺乏全面的认识。而在农村,家长们为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经济条件,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却忽视了家庭教育的本质——陪伴。此次颁布的家庭教育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家长应该承担起的家庭教育责任,提出建立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紧密开展家校之间、家庭与社区之间的教育合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1.将游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

  12月19日,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同时强调,研学旅行应以公益性为基本原则,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对贫困家庭学生要减免费用。

  点评:教育部首次提出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化学习又迈进了一步。计划提出了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健全经费筹措机制、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等意见,为中小学开展研学旅行指明了方向。期待各地落实政策,让学生真正能走出教室进行“立体式学习”。

  12.专项整治“校园欺凌”

  

  2016年5月1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开展关于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专项整治,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第一阶段4-7月,各校开展整治;第二阶段9-12月,开展专项督查。11月2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意见》出台仅1个月后,12月12日,北京某小学校园“欺凌”事件被推上舆论的风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点评:12月15日,21世纪教育研究院就“校园欺凌”组织专家讨论,认为,杜绝“校园欺凌”需整体解决方案,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从学校外部的法律法规、保险、专业支持等环境系统,到学校内部的人财物、责权利的关系,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支持一体化的“积极行为养成和支持”系统,综合发挥教育、行政和司法的作用,方能让办学者、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权利都得到有效保护。

  13.国务院通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务院12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要继续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一要推进教育公平。二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提高学生创新和实践能力。三要优化教育结构。新增高校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四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机构,依法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办法。推动“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点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学术委员王烽认为,规划的六大亮点:一是明确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将高中阶段教育从“基本普及”提升为“普及”,大幅提高从中等职业教育到普通高中渐进式免除学杂费的进程。三是多措并举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让所有学子都能有平等受教育机会。四是提高高校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继续重视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五是落实并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六是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来源:教育思想网 责任编辑:江平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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