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4月28日《新华社》)
该《意见》阐述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对如何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非常及时和必要。
中小学生和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他们能否安全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欢乐,而且也关系着国家的兴旺和民族的振兴,校园安全问题越来越被人们关注。但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有的地方校园事故、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踩踏事故等意外事故和涉校案件造成的未成年人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令人万分痛心。认真总结每起事故的原因,就会发现绝大多数安全意外是可以避免和预防的。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已成为势在必行的重要问题。
在日常生活中,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带来的威胁主要来自各种因素和行为导致的意外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和遭受不法分子的侵害,做好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工作,光靠学校管理和家长监护是不够的,必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教育部门、公安机关以及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交通运输等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承担起学校安全日常管理的职责,协同推进防控机制建设,全社会人人有责,实行齐抓共管,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才能有效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学校和幼儿园作为教育学生和幼儿的集体场所,对学生和幼儿的安全负有直接重大的责任。校园安全要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必须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主体责任。学校校舍、场地、教学生活设施等建设,必须符合安全质量标准,严格把关验收,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避免“先天不足”,埋下事故隐患。健全学校安全保卫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积极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完善联动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和应急处置,加强视频监控、紧急报警装置等物防技防方面的对接合作,加强校园周边治理,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及其它涉校案件,要及时报案,由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对危害校园和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加强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其防范意识及应对能力,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应把安全教育全面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日常教育计划中,做到安全教育与文化教育并重。要根据年龄层次有针对性地开设不同内容的安全课程,可采取聘请公安、法院人员任法制教官到校讲课、课堂教学、知识讲座、有奖问答、模拟事故情境培训和自救互救演练、播放安全教育影视片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触电火灾、防溺水、防煤气中毒、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性侵、防伤害、防诈骗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全面普及基本安全常识,大力提升学生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