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项目立项论证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11]34号
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完善职业教育基本制度,形成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职业教育特色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及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我委研究决定,在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等院校和北京市昌平职业学校等6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项目立项的前期论证和申报工作。
按照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和我委整体工作部署,承担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试验前期论证工作的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在首都探索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原则要求和关键环节,从本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急需和重点出发,结合学校实际,选择好拟列入“十二五”时期本市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的专业。从扎实的行业企业调研和深入的职业需求分析入手,建立产教合作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试点专业的职业教育分级标准框架、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模式改革方案、职业教育人才评价新方法和新机制,形成以试点专业为申报口径的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在论证过程中,要注意整合本市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形成改革合力,由负责前期论证工作的学校牵头,联合相关企业、相关学校(或教育培训机构)等合作开展论证,积极吸收行业企业专家、职业教育研究专家作为骨干力量参与方案研究、过程监控和指导评价;要坚持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需求,融合教育标准和职业标准,体现从职业出发育人的教育属性,使分级制教育与职业需求零距离对接;要发挥职业教育面向人人、服务终身的教育功能,在方案设计上既要考虑人们在职业教育体系中的升学需要,又要适应不同既往学习经历的人们方便地参加职业教育继续学习,为学习者提供选择机会和制度保证;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教育制度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对改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客观的估计和足够的思想准备,加强学习和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改革成功经验,发扬本市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专业课程改革和国际合作的成果和优势,解放思想、群策群力,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在本市形成支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改革实践探索和倡导创新、鼓励创新的良好局面和工作氛围。
承担职业教育分级制度改革试验前期论证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在周密安排、充分调研、系统设计、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试验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北京市职业教育分级制改革试验项目申报书》,并于3月21日前报送我委。我委将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学校申报的材料进行研读分析、听取答辩和审核评议。评议通过的项目经正式批复后,将作为“十二五”时期本市职业教育改革重点项目立项实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