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嘉兴市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制定出台了《嘉兴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定办法》),并将每年公布评定结果。
建校规模和硬件标准
根据《评定办法》规定,办学规模和班额人数的标准为:完全小学规模不小于6个班,班额不超过45人;初级中学规模不小于12个班,班额不超过 50人;九年制学校规模不小于9个班,小学段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段班额不超过50人;实施小班化教育的学校,小学每班不超过30人,初中及九年制学校每班不超过35人。
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齐全,设置达到标准。学校选址合理,符合防灾避险安全要求。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校园内无危房存在。小学的普通教室建筑层数一般不超过4层,初中及九年制学校的普通教室一般不超过5层。学校建筑应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楼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照明条件。
师资配备符合标准
《评定办法》规定,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配备标准。学校专任教师全部具有教师资格,小学专任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在 95%以上,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在5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在95%以上,具有中级和高级职称的比例在67%以上。公办学校中没有1年及以上的长期代课人员。学校有稳定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和健全的培训考核制度,每年参加并完成规定学时集中培训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 20%以上。
配套设施有明确规定
学校设有围墙、校门(包括门卫室)、校牌、旗杆、硬化路面、绿化等配套设施。学校有一定的集中绿地。完全小学生均集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初级中学、九年制学校生均集中绿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学校有体育活动场地,中学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的标准,小学按6个班配置一个篮、排球场或相应面积的体育活动场地的标准。学校配备的卫生(保健)室建筑面积应大于15平方米,寄宿制学校或学生数在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生数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