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讯:据楚天都市报近日消息,湖北省黄石市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布黄石城区2012年春季收费标准(右图)。与2011年春季开学收费标准相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保持不变,高中代收费略有上涨,其中高一、高二、高三代收费分别上涨了1元、74元、41元。
据了解,湖北黄石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只交书抄费。高中学校收费,执行多退少补原则。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代收费(课本费)。除此之外,各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民办高中学校收费要严格按照黄石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予以公示收费。各高中学校住宿费按该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将2011年春季收费标准与2012年春季收费标准仔细对比,发现高中代收费(课本费)项目有有所上涨,其中高一涨了1元、高二涨了74元、高三涨了41元。
该局相关负责人称,湖北省高中阶段教育正处于新课改时期,高中代收费略有变动属于正常现象。
他还表示,2011年秋季收费标准中课本费按估价公布,与实际价格略有差额,其中高一8元,高二15.9元,高三3元,此次超支部分没有列入2012年春季收费标准中,亦不另外收取。“教育收费要严格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该负责人称,除了严格执行透明收费外,各个学校还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