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更好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新需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近日,昌吉州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双语教育规范化办学(园)行为专项督导办法》、《自治区学前教育阶段规范化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制定了《昌吉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级评估标准(试行)》,在全州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实行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级挂牌。
昌吉州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级评定从办园条件、组织管理、队伍建设、保教工作、幼儿发展五个维度进行评估。按照园所自评、联盟互评、县市教育局定等、州教育局抽验的步骤进行。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办法进行评定。
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级评定工作,是为了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州域内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以评促建,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原标题:昌吉州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等级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