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装备采购网
第七届图书馆 体育培训

浙江《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通知

教育装备采购网 2018-05-24 09:19 围观900次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升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以教育信息化支撑和引领教育现代化,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执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基本内涵和显著特征,对教育现代化发展具有支撑性、驱动性、引领性的战略作用。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信息化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大教育信息化投入,完善教育信息化建设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进程。

  二、摸清底子,堵住短板。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全面调查了解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现状,摸清数字校园建设发展状态,在查找短板和不足基础上,扬长补短,增强数字校园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夯实学校信息化基础。

  三、育人为本,融合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落脚点和根本出发点。各地和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信息化2.0的部署要求,创新信息化发展理念,从“领导力、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深度应用、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等五个维度和以技术“促进课程实施与提升、提高学生认知水平、增强学生学习内驱力、丰富教育供给方式、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推动教育教学精准管理”六条路径,切实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教育信息化转型升级,实现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发展理念、教育教学方式、教育治理模式的转变,全面发展智慧教育。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来源:浙教办技 责任编辑:寿淑衡 我要投稿
校体购终极页

相关阅读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教育装备采购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教育装备采购网"。违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两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校体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