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为了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有效促进学校食堂及学生营养餐规范化管理和运行,该县教育局扎实做好学生营养餐工作。
全员培训,提高素质。该县教育局聘请安徽省教育厅学生营养餐管理专家,对全县中小学校长和分管学生营养餐负责人进行培训;各学区中心校对辖区内学生营养餐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坚决杜绝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各中小学校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切实增强和提高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警惕性;各中小学校积极完善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及时对供货方的供货方式和供货品质等进行监管。各学区中心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学校校长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把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要求,及时与从业人员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真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确保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事有人做,责有人担。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教育系统加强对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黑板报、法制讲座等宣传阵地,以讲座、主题班会活动等多种形式,把食品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和生活中,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营养餐食品安全氛围。
细化措施,严格把关。学校严格遵循食品采购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包括食品管理员、食品留样以及原料进货索票索证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关;监管部门及时监管,严禁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及霉坏变质食品流入校园,不断加大对校园食堂、百货店及周边小摊贩的清理整顿力度。
强化自查,及时反馈。学校建立健全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台帐,并科学、规范管理,经常对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检,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畅通校园安全事故报送渠道,按照及时、准确、续报的原则,做到有事即报,及时上报,不得延报、漏报、谎报或隐瞒不报。(李成乾、盛立 特约通讯员:李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