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针对全国发生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学生案件,印发了《关于防范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性侵学生事件的通报》。乌海市教育局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防范乌海市校外机构从业人员性侵学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区教育局要及时传达文件精神,指导学校加强预防性侵教育,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二是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案例重点对“一对一”授课的教师和小学学生及其家长进行警示教育;三是要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开办、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