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理工大学出台了《安徽理工大学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共7章32条,对校园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的三级管理职责、使用校园水电的收费标准、空调节能管理、办公设备、校园路灯、景观灯、照明灯具、电开水器、公共视频用电管理、节能技术和装备的节能要求、违章行为的处置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办法》规定,校园水电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统一装表计量,据实收费;建立实施用水用电“定额指标,专项预算,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办法》强调,后勤保障处作为学校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的二级管理机构,代表学校负责工作协调、督察、落实,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各内设机构作为水电管理和节能工作的三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节能管理工作。《办法》对违章用水用电三种情形的处置进行了具体规定。
《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水、电等资源能源管理,提高全校师生节能意识、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后勤保障处将加强宣传贯彻力度,组织开展节能管理员、企业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专题培训学习,引导全校师生员工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把《办法》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落实。(通讯员:吴秀清 林浩伟 夏雅凤 阮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