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银川市政府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费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银川幼儿园(含民办)延时服务费收取和使用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明确,幼儿在园期间,因家长原因需要为幼儿提供延时服务和双休日服务收取的费用。具体服务时间根据幼儿园作息时间确定,原则上以幼儿园教师下班时间为收费起始时间。收费标准为周一至周五每人每小时10元;双休日每人每天40元。延时服务费收取执行“确有必要、家长自愿;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在延时服务费的使用和管理方面,《通知》规定:“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收费,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服务性收费收入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支出列支。”
幼儿园收取的延时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延时服务教师的劳动酬劳,也可用于补充延时服务期间,幼儿园开展活动的游戏耗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