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埇桥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常态化的通知》,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常态化治理,规范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防止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反弹,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埇桥区重点治理,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业务;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无资质教师从事教学培训活动;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费用,线上校外培训机构每科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费用,重点对预付费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运营情况的检查;开展“提前教学”“强化应试”“幼小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替代学校教育的培训行为;各类“托辅”“小饭桌”超出经营范围,违规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等。
通知要求,全区所有无证无照及无证有照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立即停止办学,并立即整改;在具备办学条件后依法申办相关证照,规范办学;整改后仍然存在安全隐患或无法达到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要主动停止培训活动,清除户外广告,停发相关招生广告和简章,退还学员费用;有证有照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办学资格。
据了解,埇桥区教育体育局、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宿州市公安局埇桥分局、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埇桥分局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继续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的,依法责令停止办学、处以罚款或强制取缔。对阻挠执行公务、寻衅滋事、暴力抗法者,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畅通了举报渠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557—3310323,均可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特约通讯员:高继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