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破解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违规办学问题,潍坊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信誉等级评价、负面清单管理等十项管理制度,实现无证机构全部清零,有证机构全面规范,教育生态全面优化,教育工作群众满意的目标。
聚焦规范监管,狠抓监管体系建设
潍坊市针对非法办学机构隐蔽性强、难发现、难治理等“老大难”问题,积极拓宽监管渠道,实施群防群治、动态监管。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依托镇街(社区)和部门力量,全市划分525个社区网格、组建1568名网格员队伍,将监管责任落实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对辖区内的街巷、小区、楼宇进行拉网式无盲点摸排。2020年,全市累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巡查289次,发现1088所校外培训机构需整改事项2147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加快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开发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手段优势,破解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和监管难题。全市16个县市区已全部建成集教育部门、培训机构、学生家长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信息化监管平台,截至4月底,已录入机构2242家、占比60%,确保2021年暑假前上线启用。
三是实施有奖举报,拓宽违规办学线索渠道。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发布有奖举报通告,鼓励全社会参与监督。自发布通告以来,仅去年下半年,市级受理群众举报61起,查实11起,县级受理举报322起,查实43起,实现违法办学机构有效查处。
聚焦依法办学,狠抓规范管理质量提升
潍坊市坚持以学生中心和规范发展并重的服务理念,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法规范。
一是建立“两牌一承诺”制度。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悬挂统一样式标牌,并在醒目位置设立信息公示牌。组织3700家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签订《诚信办学服务承诺书》,向社会主动承诺践诺,自觉亮证办学,严格按照规定的办学内容、授课时间、收费标准开展培训,加强聘用教师管理和师德建设,自觉接受监管和社会监督,培训机构诚信办学行为取得显著提升。
二是严格落实“两单”管理。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负面清单,完善黑白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办学底线,规范从业行为,对存在负面清单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等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动态更新。截止目前,累计发布“黑名单”机构480家,对拒不整改又不停止办学的非法培训机构坚决取缔,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信用中国”平台失信机构36家。
三是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市县两级成立由市场监管、公安、消防、卫健等部门共计1500余人组成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对镇街网格巡查发现的问题,开展随机检查、联合执法。
聚焦疏堵结合,狠抓正面引导源头治理
转变治理观念,强化教育引导,一方面教育学生家长自觉抵制非法机构,另一方面引导培训机构从被动整治向主动规范转变。
一是强化制度引领。制定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放心消费在潍坊”五年创建规划等管理办法。鼓励校外培训机构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自觉强化社会责任担当和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力争5年内实现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放心消费在潍坊”品牌全覆盖。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集中培训,规范从业标准,已累计培训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3000余人,强化正面引导,自觉抵制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办学行为。
三是强化家校合育。改进学校课后延时服务,鼓励学校丰富课后延时服务课程内容,提供课业自修、课外阅读、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多种服务内容,把课后服务打造成素质教育“第二课堂”,同时通过发放《假期选择培训机构温馨提示》《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等措施,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主动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理性选择正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
聚焦责任落实,狠抓教育督导信誉评价
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实施信誉等级评价和督导评价。
一是开展信誉等级评价。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师资保障、办学行为、收退费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管理,将评价结果与年检挂钩,及时在县市区政府网站、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服务平台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督导履职评价。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发展教育职责的评价考核内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强化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严格履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最大限度化解学生家长与校外培训机构退费矛盾纠纷。推动县市区全部实施学费专用账户最低余额管理,防范个别培训机构“关门跑路”风险。积极发挥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切实维护培训机构和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